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服务承诺
    一是依法理财,保障权益。对预算单位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做“三不三保”,即不挪用、不截留、不平调;保证单位资金自主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不变。
    二是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把支出关口,手续不全的支出坚决不予支付。
    三是简化程序,实行直达。实行财政资金“直通车”管理,减少中间环节,简化程序,不人为设置障碍。
    四是即时办理,讲求效率。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支付、结算等业务随到随办,一般情况下在10分种内办结。对于特殊原因暂时难以办理的给予明确答复。
    五是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情枉法,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故意刁难。
    六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制约机制。工作人员监守岗位,爱岗敬业,上班时间不脱岗,不从事非公务活动。
    七是诚实守信,严守秘密。讲究职业道德,不泄露预算单位财务机密。
    八是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工作人员态度热情、言语文明、有问必答、解释耐心,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遇到矛盾时主动承揽责任,不争执辩解,不恶语相向。
    九是公开政务,接受监督。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岗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在查询系统中公开。设置举报电话、意见簿、虚心接受批评意见,有错必纠,不仅打击报复。

[发布时间:200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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