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
和国有资产清查会议上的发言
陈 德
(2007年5月12日)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刚才区政府程区长作了重要讲话,财政局田局长对两项工作作了具体布置,下面我就纪检监察组织如何发挥好职能作用,确保这两项工作顺利开展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开展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段时期以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利用闲置的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经营,由于管理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收益,利用政府非税收入发放奖金、福利,拉大了部门之间收入分配差距,引起干部群众不满;甚至个别单位将非税收入,特别是国有资产收益私设“小金库”,滥用乱支、违法违纪。因此,开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家底,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防止少数部门权力利益化,利益部门化,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和单位资产管理行为,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也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所以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确保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纪律,进一步增强做好两项工作的责任感
一要明确征收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将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都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截留或挪用政府非税收入。各种收费项目都要经有权部门审批,并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改变征收办法。要结合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对历年来的各种收费、罚款等作一次全面清理,特别是要对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项目进行清查,该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可降低的要降低,能合并的要合并。要通过努力,使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密切关注清理工作的全过程,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非税收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进行处罚处分。
二要严格减免审批。非税收入的减免必须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擅自开设减征、缓征和免征的口子。对符合减、缓、免条件的,由缴款义务人向该项非税收入征收机构提出申请,由非税收入征收机构按规定报区政府审批。
三要严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纪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把这两项工作作为今年加强反腐倡廉的一项有力措施。在清查工作中,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隐瞒不报或转移资产、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作进度或阻挠工作开展。要坚决防止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和变花样、走过场。对清查工作拖拉、不主动、不积极、不配合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弄虚作假的,纪检监察组织将严肃查处,并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追究责任。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资产清查公示制、信访举报制度,切实加强监督,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要严肃处理,维护资产清查工作的严肃性,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能够查准、查实、查彻底,真正摸清“家底”。
三、加强效能监察,推进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是促进政府非税收入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这两项工作作为今年开展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特别是国有资产收益的有效监管。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各单位要及时公开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通过清查掌握信息,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同志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纪律,确保这两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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