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继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在第35号和第36号令中,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放在首位,说明这项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也是在新的时期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由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组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要是对以上几项资产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有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主要是对以上两方面预算的管理。从公共财政的要求来看,预算编制当于单位实际情况紧密相联。包括单位性质、职能、人员编制、资产配置等等。现行的部门预算一般采用零基预算,先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基本情况排查各项经费收入和支出,参照过去基数编制来年收支预算,再由财政相关部门审核、汇总,交同级人大审批,然后单位执行。各单位编制预算时,往往注重于人员工资和公务经费的收支,而忽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增减,使之在预算管理外循环、流失。正因为如此,导致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配置和处置时,随意性很大,造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大量浪费和损失。甚至给个别意志不坚的工作人员侵吞国有资产的机会,走上犯罪之路。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根据单位资产状况将资产的配置和处置与其履行公共职能的需要结合起来,实行科学的匹配,纳入部门预算,形成资产预算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算制度,有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完善部门预算,并为推行绩效预算奠定基础。
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算制度呢?目前在我国还没有一个成功的现成的经验可鉴。需要我们财政工作者去开拓、探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充分利用200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成果,加强资产管理。财政部门着重做好两件工作,一是对同级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成立资产经营公司,规范相关经营程序和行为,并对其经营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对同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和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实行审批制度,调剂闲置资产,充分发挥其作用,规范资产报废程序和行为,并对其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单位所有经费来源纳入预算,可保证单位预算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二、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包括人均标准、单位标准、结构标准以及配置资产的费用标准等。合理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必须全面分析存量的质量、结构和分布情况,研究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其管理职能须占用资产的合理额度。拿我区举例:根据2007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情况及相关数据分析,就办公条件而言,每个工作人员平均占有办公房建筑面积51㎡左右、办公桌1张800元左右、电脑1台6000元左右。公务用车1辆20万左右供20人使用等等实际情况,结合其管理职能须占用资产的合理额度制定相应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必要的调剂制度,以节约财政资金。
三、细化经费分配预算。每项经费分配预算,要有相关的审批依据。直接支出要详细填写项目,涉及到资产配置的,需填写物资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经费去向清清楚楚,把经费与任务(项目)结合在一起,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根据财政部第35号令和第36号令,行政事业单位购置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国资部门审批。
(二)同级财政国资部门根据单位资产状况对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的资产购置项目进行审批。
(三)经同级财政国资部门审批同意后,各单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同级财政预算部门,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由此可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是势在必行。通过资产预算管理对资产的投入形成、调剂使用、审核报销、计价核算、处置报废进行监控,克服资产重复购置,调节闲置资产,做到物尽其用,提高资产利用率,增强经费使用效益。
资产预算是资产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资产管理实际是经费的存量管理,包括房屋、土地、汽车、专用仪器设备等,是经费预算管理的延伸。管理中重点把住增量关和处置关,维护资产安全,完整。经费预算不能只是单位的经费分配活动,必须以存量资产为基础和条件,使经费预算分配和实物资产管理协调一致。在编制部门经费预算时,编制资产预算是部门预算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经费和资产活动过程,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才能充分发挥其预算的分配、调节、监督职能。同时引入资产使用评价机制,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定评价制度体系,促进财政部门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