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办)财政所,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企业会计准则,促进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组织好我区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活动的通知》(扬财会[2007]12号)精神,现就我区参加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邗江赛区的组织领导,区财政局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邗江赛区领导小组,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田春明(邗江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夏邦羊(邗江区财政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杜春华(邗江区财政局人秘科科长)
刘 斌(邗江区财政局会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会计科,具体负责本届会计知识竞赛的日常工作。
二、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竞赛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三、竞赛方式及时间
网上答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gks.com),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和《财务与会计》等报刊杂志上。广大参赛人员登陆上述网站,即可参加赛程的答题。网上答题时间至2007年9月15日止。
四、参赛对象
1、全区所有持证会计人员;
2、鼓励会计教学工作者、注册会计师、财会专业学生、其他财会爱好者、从事审计、税务、经济管理等社会各界人士参赛。
五、奖励办法
1、个人奖。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设立个人一等奖5000人、二等奖10000人。对于获得个人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对于我区获奖的人员区财政局将配套奖励。
2、组织奖。根据各镇(街办)财政所、各主管部门参赛人员占会计人员比例等大赛组织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区财政局进行奖励。
六、活动要求
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本届会计知识大赛是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的广泛的群众性专业知识学习活动,是推进会计改革,促进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提高广大会计工作者参与比例。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支持鼓励广大会计人员立足本职,积极参赛,提高专业技能。
各单位在本次竞赛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与问题,请及时与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
联系电话:87862273
扬州市邗江区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二日
|